第七章 神龙·非天_倾城战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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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神龙·非天

  “呜嗷~”凄厉的吼声再次传来。

  “又一只……”巨龙们临死前的悲鸣,是倾城寻找水月的道标。匆匆前行的同时,他也在怀疑起自己行动的意义。

  “我能帮上忙吗?呆在原处或许更好。”他很清楚,倘若水月真的遇上了危险,自己在场根本毫无助益。

  “我连最小的一头龙都打不赢。”犹豫使他停下脚步。

  “害怕了?”他问自己,“是的,我是害怕!”尽管不想承认,但内心恐的惧却无法掩饰。声声龙吼,好似巨大的铁锤,击打着他本就不多的勇气,而勇气也就随之四散分离。勇气从而来,又回归何处,只留下了一片空荡荡。空荡荡的脑子,空荡荡的心,倾城走在路上,感觉不到自已的存在。

  “失落的感觉……为什么?”他扪心自问,“保护自己也是错?”

  “当然不是。这是理智的,当然也是正确的。”蓝色灵魂安慰道。

  “胡说!胆怯不是罪恶?自私不可耻么?什么自我保护,什么狗屁的理智,放弃勇气,选择了懦弱,简直猪狗不如!”红色灵魂怒斥道。

  “万事但求随心所欲,管它对还是错。”银色灵魂冷冷的说。

  于是乎,一片混乱……

  “神啊!!我到底该怎么办?”内心无助的呐喊,倾城不知何去何从。原本清明的双眸迷离不定,蓝,红,银,三色灵魂之神灵交替闪烁,他渐渐迷失自我。

  “喂!喂!小伙子!”细小的声音惊醒了迷乱的倾城,“快安静下来,现在可不是人格分裂的时候。”神秘老鼠及时把他唤醒。

  “多谢您了,老人家。”倾城额角鬓梢冷汗淋漓。这种心灵上的元神分裂,比练功走火入魔的后果更加可怕。

  似乎发现了什么,老鼠古怪的笑笑,“还不快走,我老人家还急着回家呢。”

  “对!我要送老人家到三圣湖。答应了别人的事,当然要全力以赴!”倾城总算找到能使──海蓝、火红、银白──都满意的理由。“神龙九天变(未完成)”幻化三道残像,倾城飞逝如电。“快点找到水月殿下……”真正的目的还是情不自禁的冒了出来。

  (三圣湖畔)

  一阵头晕目眩,水月重重摔倒。“受伤的感觉?……好陌生。”被击飞的刹那,嘴角溢出了鲜血。

  落地后回头一瞥──高大丑陋的双头暴龙正得意的咆哮。

  “水月!”吃惊的海蓝,愤怒的火红,悲伤的银白……

  吃惊、愤怒、悲伤的倾城冲向湖边,抱起摔倒的水月。

  “去他妈的恐惧!”这一刻,他连勇气都忘了,行为完全出自本能。而支配本能的,想必是种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感情吧!紧紧的搂住水月,他听不见,看不见,没有感觉,也没有思想,只有怀中紧拥着的水月是最宝贵的存在。

  “大白痴,我还没死呢。”怀中人俏皮的睁开眼,偷偷瞅着他,甜甜笑了。眼角眉梢,无限温柔。

  “不要紧吧?呃……你……你的身体!”水月平安无事原是大喜,但目光触及撕裂的衣衫下的胴体,倾城又紧张起来。

  那不是妙龄女子应有的青春胴体,准确的说,那不算是活生生的人所应有的躯体。那是火,是血,是火与血的雕塑,是粗糙的泥偶──血红的,凹凸不平的泥偶:不但丑陋,简直恐怖。银发水月的身躯,证明了她是不折不扣的转世魔神。

  毫无征兆的攻击自背后袭来。“卑鄙!”险险躲过致命一击,倾城抱着水月连滚带爬跌进草丛。

  对于他的指责,力量之暴龙不屑一顾,继续展开攻击。倾城不比水月,尚未通神,自然不能从语言上和它进行交流,但潜意识里却收到了对手的讥讽:“卑鄙?不用权谋,不用诡计,再强的力量也无法取得战斗的胜利,这不正是你们人类的真理?”

  挣脱倾城紧抱的双手,水月执剑前行。“双头蜥蜴,报仇的时候到了!”

  “倾城!”

  “耶?”

  “砍下这丑八怪的头,看他少个脑袋还会不会嚣张。”

  “我?呃……不必客气,还是您亲自来吧。”倾城不想充当炮灰,可在水月满怀期待的目光下,要命的勇气却再次自我膨胀。

  “嗳~双头大哥,如果方便,可否借个头给小弟敲一下,只要您假装昏倒,我就可以交差了。”

  “嗷~~”

  “哎!看你一脸精明强干,何必那么冲动?”

  这回不但双头龙受不了他的废话,水月也烦了:“罗嗦什么?不砍它的头,我就砍你的!”

  “哇呀呀~~~兀那丑鬼,吃你家大爷一剑!!”倾城翻脸如翻书,“大哥”转眼变“丑鬼”。

  “这种狗嘶猫咬得惨叫也是‘灵言’?”水月秀眉紧蹙不太欣赏他的战斗檄词。

  “力量”不愧为三圣之一,倾城一击不中,才知道自己已深陷一种奇妙的力场中。

  一刚一柔,阴阳交替。庞大的身体为结界所包围,根本无处攻击。无坚不摧的拔刀术,在柔韧的结界中,完全失去了杀伤力。

  无法进攻,当然只有逃了。倾城不得不佩服水月的先见之明。神龙九天变发挥了极限作用,总算有惊无险。

  一人一龙在丛林间展开了追逐战。水月见战局乱成一团,气的仰天长叹:“啊!受不了!收了个笨人妖作徒弟已经够倒楣,现在又要看无聊的龟兔赛跑!老天,我要疯了!”

  倾城心中暗骂水月只会说风凉话,不管自己死活,脚下可没慢半步。周旋了一阵子,他发现自己的速度只比双头龙快一点儿,而这些微的差距,就足以保证他的安全。至于那古怪的力场,他也揣摩出了六七分——秘密正来自暴龙的两个大头。

  蓦地停下,倾城转身出剑,“分胜负吧!”力量仓促中收不住势子,庞大身躯踉踉跄跄的直冲过来。

  “水月流拔刀术·倾城一刀斩!”木剑以至刚发动,冲破阳性力场,瞬间刚化为柔,切进阴性罡气。

  刚柔瞬变,使倾城手臂承受了巨大的负荷,毛细血管嘶嘶震裂,鲜血染红木剑。代价不菲,收获更大——双头龙口吐白沫昏倒在地,左侧挨刀的头上肿起个西瓜大的包!

  “大笨蛋,拖了这么久,想偷懒是不是?”暴跳如雷的水月仍不满意。

  “才没有,我是花了大力气才破解了它的特技……”倾成委屈得辩白道。

  “特技?特你的大头鬼!”

  “不欣你自己试试看!”倾城也火了。

  冷笑一声,水月不再理会倾城,径自走上前来,“白痴蜥蜴!快起来!”黑亮高雅的鹿皮小蛮靴重重踩在龙头上。

  力量被剧痛惊醒,愤怒的扑向水月。

  “死!”水月出剑,九尺阿修罗划破长空。

  “小心!”倾城看出水月用的是至刚之劲出招,狡猾的暴当然是用阴劲力场抵挡。

  “上当了……”正要出手相救。闷雷似的气爆声响起,满天血雨随即洒下。

  锵!潇洒的收剑入鞘,水月银发飘逸。那剑不仅破了龙的力场,余力未尽,顺势将力量的双头一并斩落。

  “不管多强的力场,一旦超过负荷,必然崩溃。”

  望着发色渐渐转黑的水月,倾城只有苦笑,对这个女魔王他还能说什么。

  (飞龙上)

  “小五,那个神龙巴哈姆特到底什么模样?真如神话所说:身长十丈,双翼遮天,声如惊雷,疾若闪电,有吐火喷冰之能?”

  “本来是的,但自从诸神之战后,大人就变成另外一副相貌了。”星期五微笑着回答。

  “另外的模样?”

  “如果不事先说明,不会有人知道它就是昔日的神龙。”

  “啊?到底是……”

  “现在的巴哈姆特大人,就像一只……”

  (三圣湖畔)

  “能打扰一下么?”神秘老鼠再次出场。

  “哇!老鼠!”水月掩口惊叫,仿佛遇上了恶魔,丢下倾城飞一般地逃之夭夭。躲在树后偷偷露出半个脑袋,她娇嗔道:“倾城,快把它摔死,要不……扔到湖里淹死也行。”

  “哎吆,果然最毒妇人心。我说,你们踢我场子杀我兄弟也就罢了,现在又要虐杀我老人家,眼中还有天理王法?”

  倾城:“老人家……”

  巴哈姆特:“无论如何,我要讨回点公道。看你还算是尊老敬贤,我老人家也不会为难你,陪我走一趟吧!”话音方落,一个黑色光球出现在身前,倾城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强大的吸力拉了进去,黑洞关闭,两人凭空消失了。

  “啊~巫师老鼠,把叶子还我!”水月气的暴跳,却又无计可施。

  “哈哈,非天小姑娘,别生气,我只是借你的小情人说句话,不会伤害他。”

  “讨厌,倾城是我的,才不借给你!还有,他不是我的情人……”水月的反对毫无意义,一人一鼠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。

  (飞龙上)

  “现在的巴哈姆特大人啊,看起来就像一只老鼠!”星期五语出惊人。

  “老鼠?”胡克只觉得好笑。

  “是啊,会说人话的白胡子老鼠。”

  “惨了!那两个笨蛋可不知道。”胡克有不祥的预感,“可别上当……”

  卷一(他乡明月)第八章魔导神

  “如此说来,您老人家就是智慧之神龙?”倾城真没想到老鼠大叔还是个大人物。

  “那当然。你可得叫我巴哈姆特大人。老鼠得意的胡子都翘的老高。

  “巴老,这里就是贵府吗?怎么……看起来像条阴沟。”

  “唉……而今老矣,不复当年英雄本色。昔日的龙窟也被那群笨爬虫给糟踏了,竟然沦为下水道。仔细想来,还真他妈的蹉跎……”巴哈姆特英雄气短,满眼失落。

  倾城不想再惹他伤心,连忙转移话题,“老人家,您把我带到这儿来真是为了报仇?”

  “报仇?”

  “对呀!您不是说我们砸了您的场子,杀了您的兄弟吗?”倾城还真有点怕它报复。

  “场子?兄弟?哇哈哈~~~~~”巴哈姆特笑的缩成一团,险些滚进烂泥坑。

  “笨小子!那是说给非天那火爆小姑娘的场面话,你还当真?我堂堂一介天神,怎会与那些无脑的笨恐龙有瓜葛?龙族三圣,不过是以讹传讹,我老人家怎会与那两个无耻之徒为伍!”

  “非天?”

  揉着笑痛的肚皮,巴哈姆特解释道:“我说的是那小姑娘的神格,她的真面目,是拥有强大破坏力的凶神阿修罗王,又称非天。”

  “水月是神?”倾城大惊失色。

  “她是远古凶神阿修罗转世,诸神之战后,经过万年潜修,以人类的身体再次复生。”听来不可思议,倾城却不能不相信。巴哈姆特的话与女娲同出一辙。

  “如此说来,您老人家当年也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大神吧!”

  “那当然了!”巴哈姆特一脸得意,“想当初,我巴哈姆特也是号称‘魔导操纵师’的大神呢。我,神·圣·平那小鬼,阴阳明镜老巫婆,还有你那位创造大神女娲娘娘,合称创世四贤者,你总不会没听说过吧?”

  “你认识娘娘?”倾城惊喜的跳起来,巴哈姆特或许能帮他完成女娲交待的任务——至少也能让他更了解远古神族。

  “你的瞳孔是纯净的深蓝,这是初步‘神化’的特征。与你神格共生的应该是女娲,海蓝正是她的标志。”

  倾城听了很不以为然,心想:“以眸子的颜色来判断,也未免武断了些,以自己而言,瞳孔的颜色就依心情不同有蓝,红,白三种颜色。依它的理论,岂不是共有三个神与自己有关?”

  “女娲通过神光共生术提供给你旧世界的知识,不过你也不能完全依赖这些。”

  “太高深了?”

  “不是高深,而是来源有问题。”巴哈姆特解释道,“女娲的知识是由信仰者提供,而且是信仰者所共有的部分。大部分人所共有的,想必也不是什么高深的知识,只是普遍的常识罢了——当然,对于现在四神世界的文明来说,还是个伟大的成就。女娲给你的不仅是知识,更重要的是分析方法。你所拥有的,不是图书馆只是一本检索目录,具体深入的研究还得靠自己。”

  “老人家不愧是智慧神龙,倾城受教了。”他现在是真心崇拜巴哈姆特了。

  “哈哈~智慧我可不敢当。与女娲不同,我的专长是咒文与魔法。”

  “咒文?魔法?”倾城一脸希翼,好奇心膨胀得快要爆炸了。

  欣然一笑,巴哈姆特发现倾城实在很讨人喜欢,简直是梦寐以求的衣钵传人。

  “既然存在神,既然存在精神力量,那么咒文与魔法的存在,也就可以理解。神接收到的是信奉者的意志。一般来说,个人的心声总是细小的,微不足道的。只有用某种可以感动众人的方法,把个人的意愿存在于感动中,才有可能为神所接受。语言是最流通的交流工具,感动他人的最是方法就是用语言。用语言及其他道具可以引起其他信仰者的共鸣,进而引发神迹。

  一般来讲,若召唤的是几个民族共同信仰的大神,就应该使用应用较普遍的语言,这样才利于引起更强的共鸣。当然,如果只是某一民族信奉的族神,就只有用该民族的语言了。

  影响魔法效果的几个因素:

  1)施术者的虔诚程度与精力集中程度。

  2)咒文相对于神的亲合度,即感染力。

  3)咒文的所集合的信仰力。

  另外,不同的咒文可以召唤相同的神,相同的咒文也可以召唤性质相近的不同神。

  “原来如此!”倾城恍然大悟,这才明白自己的“灵言”正是“魔导之道”的入门基础。

  “嘿嘿,我老人家魔力号称众神之冠,这些不过是最粗浅的道理罢了!”巴哈姆特摆出一幅好为人师的嘴脸。

  “唔……”倾城很想求教,但想到魔法咒文乃巴哈姆特不传之密,自己与之非亲非故,又怎好意思开口?

  “怎么?你想学习魔导之术?”

  “嗯!”

  “哼哼~好吧!我老人家大限将至,留一身本领带进棺材也是憾事。索性便宜了你吧!”

  “神不老不死,怎会大限将至?”倾城顾不得什么魔法了,不知不觉中,他对这睿智的老人已经产生了深厚的感情。

  “傻孩子,别替我难过。”巴哈姆特被聪慧善良的倾城感动了,“众神之战中我幸免一死,为了活命,只好变成如今这副模样。万年来,我的身体早已衰老的不堪重负了,即使这幅老鼠般的皮相,也维持不了多久了。”

  “为什么不找个人来附身,就像水月?”倾城不解。

  “哈哈~~”巴哈姆特仰天长笑豪气万丈,此刻的他,恢复了当年魔导大神的风采。

  “非天也罢!女娲也罢!竟然还不如我区区龙神看得透彻,悟得明白。”

  “转世又怎样?附身又怎样?永生又能怎样?身为天神,为了苟延残喘,继持生命,到底还得依靠人类,永远不能摆脱人类信仰之束缚!”

  “活着总还是比死亡好得多!”倾城不赞成他自寻死路。

  “你不明白。附身于人,控制人的意识其实是很痛苦的事。身为神的一面,要受人类信仰控制履行自己或善或恶的责任;而身为人的一面,却要承担一切行为的后果。人神皆不自由,何苦来由!不但自己受束缚,还害苦了宿主。”

  倾城怎会不懂。想想表里两个水月,不禁为之叹息!他又怎知道,与女娲共生的自己也潜伏着莫大的危机。

  “别为我难过,再告诉你一个秘密!”

  “秘密?”

  “不错,谁都不知道神死后会变成什么。但我却坚信:死亡,是神掌握自我的唯一途径!这个猜想是否正确,我要亲自来验证。”巴哈姆特信心十足,倾城也有点相信他的猜测了。一旦相信,不知怎的,潜意识中竟有些莫名其妙的悸动!是恍然大悟,是追悔更多是淡淡的悲伤,还是别的什么?难以言喻的感觉,似乎使他联想到了什么,而回忆偏偏一片迷蒙。无法清晰择出所需的片断……

  “好了,别想那么多,我们开始吧!”巴哈姆特不忍倾城为之伤神,开始传授魔导奥义。

  “魔法呀,其实很简单。既然你与女娲共生,应该较适合白魔法……”

  “我不想当医生,我要学既华丽又厉害……”

  “闭嘴!少挑三捡四!给我听好……”巴哈姆特开始传授他魔法的秘密。

  (三圣湖畔)

  “不太好吧……”胡克面有难色。他与星期五来迟一步,只找到正打算放火烧山的水月。

  “什么不好?少废话!一定要把该死的老鼠揪出来!”当着自己的面把倾城劫走,再加上一向痛恨老鼠,水月的愤怒早已超出极限。

  “可是,倾城也会被……”

  “他若死了,我来陪葬!”水月斩钉截铁的道。

  摸摸鼻子,胡克无可奈何的走开,悄悄拉着星期五道:“看到了吧,这就是全世界最疯狂的爱情!”

  星期五似懂非懂,但只要是胡克说的,在她而言,就一定是千真万确的。于是用力点头。这种爱情也够可怕的了。

  “咦……,怎么这么大的烟?”

  “咳咳,好呛!”

  “天哪!失火了!”

  “快逃命!”

  一人一鼠钻出阴沟,狼狈逃窜……

  “妈的,总算逃出来了。一定是那个三八放的火!不──得──好──死──呀!──”巴哈姆特顿足锤胸的大骂道。

  “水月殿下!”

  “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是非天那恶婆娘干的好事!三八婆娘,快出来~”巴哈姆特发出挑战宣言,“哼!量你也不敢来!倾城,知道她在哪儿么?我老人家要狠狠教训她……”

  “在你身后,一直都在。”倾城苦笑。

  惊愕地回头,水月那张出离愤怒的俏脸果然敢高悬头上。

  “哈……哈,小、小姑娘,又、又见面了。”巴哈姆特的英雄气概让狗吃了。

  “死、老、鼠!”水月化身为猫。

  “啊~老夫逃也。倾城小子,来日再见!”

  猫鼠大战在湖畔展开,为洗前耻,水月超越了对老鼠天生的畏惧,奋勇直追;为了逃命,巴哈姆特发挥出了远超鼠辈的潜力,逃窜如飞。

  “臭三八,你要追到何时啊?!”

  “啊!好痛!!”

  “嘻嘻,打中了!!”

  “非天臭婆娘,石子击头之仇,不共戴天!我巴哈姆特大人……”

  “似乎玩得很开心呢,水月殿下。”倾城微笑着注视着渐渐远去的身影,“不管怎样,水月应该不可能自寻死路。”想到不久于世的巴哈姆特,倾城心情又沉重起来,“女娲娘娘想来也不会那么傻……”

  猛地,心似乎抽搐了一下,冷汗淋漓而下。

  “倘若人神命数等齐,只有一个方法……”“今世无缘,来生再聚……”

  “忘了我,我才会永存……”只言片语,刹那间,清晰明了起来。

  “死亡……”泪水夺眶而出。

  “娘娘……”心底悲伤地呐喊着,倾城终于明白了自己不久前为何会有种难以言喻的悲伤──尝试灭亡之道的天神,恐怕并非仅有巴哈姆特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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